民主法治 |
|
|
崇光女子高級中學推行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畫 一、依據: 教育部「加強學校生活教育,品德教育及民主法治教育實施計畫」。 二、主旨: 培養學生民主法治觀念,使具備自尊尊人、守法盡責的民主素養,並養成知法、守法、守紀的生活態度,以達成「法治生活化、生活法治化」的目標。 三、實施原則: 以「具體化、生活化、普遍化、長期化」為原則,落實於各項生活教育及學務活動之中。 四、實施方式: 〈一〉辦理民主法治相關競賽,提昇學生對民主法治真諦的認知。 〈二〉落實召開班會,使學生嫻熟議事規則及會議程序。 〈三〉辦理學生班聯會選舉、班級模範生選舉,使學生實際學習民主社會中之各類選舉過程。 〈四〉辦理學生自治幹部訓練,培養學生依民主自治程序實施班級及社團自治的能力。 〈五〉辦理法律常識教育講座及法律常識測驗,加強學生知法守法的觀念。 〈六〉舉行「學生手冊測驗」,使學生從認識學校規範開始,先成為守法守紀學生,從而能成為守法守紀的國民。 〈七〉於圖書館設立民主法治教育圖書專櫃,提供師生參考。 〈八〉設有「學生提案建議單」提供學生提出建議,以落實校園民主,暢通意見反應管道。 〈九〉注重日常生活紀律之徹底執行,以協助學生及早由他律走向自律。 五、實施步驟: 〈一〉每學年開學前擬具本學年實施項目後,列入行事曆依進度辦理。 〈二〉學期中凡有足以達成本計畫目標之其他實施方式,於學期初不及列入行事曆者,均得於學務處處務會議中提出討論,研擬具體方案後再提行政會議或導師會議議決。 六、本計劃呈請 校長核示後實施。 |